质保金扣留方式
质保金扣留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:
1. 逐次扣留 :
2. 一次性扣留 :
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,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。
3. 单独收取 :
在工程开始或结束时,在工程款之外单独收取质保金。
4. 每次付款时扣除 :
按照合同约定,在每次付款时,在应付款金额乘以质保金比例的金额中扣除不支付。
5. 工程结算时扣除 :
在工程最后结算时,根据结算价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计算质保金金额,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扣除质保金后付清其他款项。
质保金扣留的具体方式通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,并且需要遵守《民法典》和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质保金扣留方式中哪种最常用?
质保金扣留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?
如何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质保金扣留方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