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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保金扣留方式

质保金扣留方式

质保金扣留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:

1. 逐次扣留 :

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,按比例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

2. 一次性扣留 :

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,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。

3. 单独收取 :

在工程开始或结束时,在工程款之外单独收取质保金。

4. 每次付款时扣除 :

按照合同约定,在每次付款时,在应付款金额乘以质保金比例的金额中扣除不支付。

5. 工程结算时扣除 :

在工程最后结算时,根据结算价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计算质保金金额,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扣除质保金后付清其他款项。

质保金扣留的具体方式通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,并且需要遵守《民法典》和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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